根据神农架林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林区人民医院(16人):其中儿科医师3人,急重症医师3人,中医医师3人,妇产科医师3人、医学影像2人,综合科医师2人;
林区中医医院(2人):其中中医医师1人,综合科医师1人。
林区妇幼保健院(2人):其中妇产科医师1人,儿科医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定向生、委培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以上纪律处分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神农架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本科生3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及相应岗位专业技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医师证书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3、资质。非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
(三)专业条件
儿科医师:儿科医学、临床医学
急重症医师:临床医学
中医医师:中医学、针灸推拿
妇产科医师: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科:医学影像
综合科:临床医学、麻醉学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及资格报考条件
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林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61.183.47.13/rkhjhsyj/)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报名(2024年5月21日至2024月6月10日)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能体现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15670968@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各项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19—3337749(林区卫健委人事科,联系人:陈大玉)。
(三)资格复核(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5日)
应聘人员持报名表、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能体现相应岗位工作能力的材料到林区卫健委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四)组织面谈或面试(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
1、面谈:对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的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求职人员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设面试和现场考察比例,根据面试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3、面试加分条件:①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医师证,面试成绩加3分。②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并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生、硕士以上医学研究生(含2024年毕业)面试成绩加5分。
(五)体检与考察(2024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并在神农架林区卫健委网站公示和发布通知。
1、体检。体检由神农架林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体检并接受监督。体检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聘用。
2、考察。由神农架林区卫健委组织考察,考察前,拟聘人员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工作专班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林区卫健委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2024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在神农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林区卫健委官网同时发布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放弃拟录用资格的,根据面试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七)备案审批
林区卫健委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林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编办及人社局备案审批。
(八)办理录用手续
林区卫健委根据林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办、人社局备案意见,组织录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聘用协议,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组织聘用对象到岗服务。
四、人员待遇
(一)落实编制待遇
根据《神农架林区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保障实施办法》和《神农架林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认定办法》申请林区人才办对录用人员进行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为‘C’类以上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纳入全区‘人才编制池’管理。其他录用人员纳入全区人才编制池动态管理,用编期限为3年,期限内经林区人社局按规定组织人才类别认定,符合相应层次人才条件的继续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并按照相关文件享受相应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不符合D类以上人才条件的收回人才编制,聘用人员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情况转入单位合同制身份管理。
(二)显性政策
1、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2.资金激励: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除外)按照 A 类、B 类、C 类层次分别享受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资金奖励。
3.配售住房保障。从在林区工作之日起,五年内在林区购买首套住房的,A 类人才享受人才房配售款 30%的优惠或 20 万元商品房购房补助;B 类人才享受人才房配售房款 20%的优惠或 15万元商品房购房补助;C 类人才享受人才房配售款 10%的优惠或8 万元商品房购房补助; 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可用林区所购自住房抵押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 万元。
4.配租住房保障。为在林区没有住房的人才优先给予阶段性配租住房保障,连续配租 5 年,或发放住房保障金,A 类、B 类、C 类人才每年分别发放 2 万元、1.5 万元、0.8 万元,连续发放 5 年。
5.生活保障。为人才发放生活补助,A 类、B 类、C 类引进人才每年分别发放 2 万元、1.5 万元、0.8 万元,连续发放 5 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政策以外,区外省内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 10 天,省外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 15 天。
(三)隐形政策
1、入选“神农人才”计划后,按照人才类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资助。
2、拥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七级设岗并享受相应待遇,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设岗并享受相应待遇。单位无相应等级岗位空缺的采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缩短年限、破格晋升。
3、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政策以外,区外省内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10天,省外引进人才每年可以额外休假15天。
4、解决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户口随迁等问题。
5、组织人才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适时举办交友联谊等活动。
6、人才及其家属可享受林区医院、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绿色通道”服务,免费乘坐区内公交和游览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景区景点。
附件:
1、神农架林区招聘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骨干人才岗位计划表
2、神农架林区招聘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骨干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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